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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拜託大家全面幫抓偷兒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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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8-3-28 08:11 |只看該作者
原帖由 咖啡騎豬飛上天 於 2008-3-22 12:54 發表

大哥,小弟我是放在人行道的椅子上,而且我來回時間不到十分鐘,而且更何況搖控器是用鋁箱裝著,一看便知是有人的,法律上順手牽羊(也簡稱偷OR侵佔)以上行為皆為刑法,而且為公訴罪,不可和解,小弟我東西不見 ...


我該去自首還是跑路?
最近我在馬路上撿到5元硬幣沒有送警局報案難道........侵佔. 刑法. 公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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飛行少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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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8-3-28 08:28 |只看該作者

回復 #8 阿翰 的帖子

這樣認定應該比較厚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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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8-3-28 08:45 |只看該作者
原帖由 咖啡騎豬飛上天 於 2008-3-22 23:00 發表

算了吧,這種東西不見了早就沒指望會拿得回來了,真正的善心人士早就拿到警局了,我事發完半小時左右就已經去報警了,到現在還無消無息(結果可想而知)還有我還末補充哦,當時搖控器旁邊還有一台大油機,玩不到 ...

也許真有善心人士已經拿到警察局,去警察局問問,他們會問問附近派出所並留下您的電話,一有消息都會通知

我一個朋友的小孩三輪車就是如此尋回的

祝失主好運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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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8-3-28 08:49 |只看該作者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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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8-5-2 23:45 |只看該作者
原帖由 咖啡騎豬飛上天 於 2008-3-22 23:03 發表

真不好意思哦^^"小弟我本身沒有照像的習慣,所以沒有照!!所以麻煩各位大哥依小弟的苗述幫我注意一下吧,謝謝你們

說真的!撿到的那個人如果膽子小一點~根本不會敢拿出來~因為你這樣說拿出來可能會被抓去關~乾脆丟到馬桶用水沖走就沒事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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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8-5-3 04:49 |只看該作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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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8-5-3 14:29 |只看該作者
等等拍賣網站吧..不定那白癡會上網把遙控器賣掉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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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8-5-3 16:47 |只看該作者

花錢買經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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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8-5-10 12:00 |只看該作者
侵佔遺失物500元以下罰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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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8-5-10 12:10 |只看該作者
剛剛上網查的資料:
刑法第 337 條 (侵佔遺失物罪)

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而侵佔遺失物、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,處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
東西不見內心一定很難過,但也要瞭解不見原因責任之歸屬誰重誰輕。如果你檢舉對方偷竊,他還可以反告你污告喔,要小心一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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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8-5-10 12:11 |只看該作者
所以說最好還是改一下標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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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8-5-10 12:27 |只看該作者
東西要記得拿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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