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帖由 帥哥 於 2008-7-16 16:22 發表 那飛官會被判公共危險罪嗎?要負責賠償?要上警局戴上手銬,安全帽,座警車?601旅是不是明天要開挖土機剷平? 我看我們能名正言順的上街頭抗議,國防部那大玩具才是真正危險份子,還好機上的武器都沒爆,如果爆了那個社 ...
原帖由 帥哥 於 2008-7-16 16:22 發表 每個人看法不同,絕無興災樂禍想法既然有大大覺得不妥,刪刪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