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帖由 solomon 於 2007-11-6 09:10 AM 發表 所謂「拍賣」就是要公開, 不公開就不叫「拍賣」 1.同意PM成立的賣買家,應有警覺,PM個人都可以刪除,到時來個不認帳,吃虧的是自己, 2.人家在拍賣網看到賣家私下結標,不知道賣家是否真有貨,還是試 ...